股票配债好吗 只为了9000块钱?年轻女法官被老汉割喉身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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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只为了9000块钱?年轻女法官被老汉割喉身亡】“太狠了!”河南漯河,一位年轻的女法官,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时,因未能完全满足原告提出的高额赔偿要求而遭到原告的怨恨。原告竟然采取极端手段,持刀潜入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,趁法官下班之际将女法官割喉杀害。
王佳佳是个年轻有为的女法官,37岁的年纪就已经是立案庭副庭长。
王佳佳平时工作认真负责,对待案件一丝不苟,处理案件也是公正无私。
她是在2011年考进法院工作的,一路走来,不仅获得了不少荣誉,还深受同事们的尊敬和爱戴。
就在2024年的4月份,王佳佳法官接手了一桩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。
案子的原告是个叫党某某的老头,50岁,没结婚。
事情是这样的,4月4号那天,党某某骑着他的小电动车,结果跟一辆小轿车撞上了。
这小轿车司机叫李某某,交警部门判定这起事故的责任全在李某某身上,党某某没责任。
但是这党某某觉得,他受伤了,而且电动车也受损了,所以他就要求李某某赔偿一大笔钱18832.93元。
到了7月4号,党某某就把这事儿告到了法院,希望法院能判李某某赔钱。
按照规定,法院给党某某指派了个援助律师。
这个案子就落在了王佳佳法官手上。
经过公开开庭审理,王佳佳法官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内容和其他证据,支持了党某某的部分诉求。
但是因为党某某住院期间有些日子其实没有真正住着院,只是偶尔拿点儿药,再加上他的伤并不严重,王佳佳法官就只判了9384.89元,这其中包括了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等等。
至于党某某说的一些其他的损失,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,就没有支持。
本来这事就算结了,但是党某某心里不服啊,觉得王佳佳法官没给他争取到更多的赔偿,于是就开始怀恨在心。
他竟然没选择正常的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,而是决定自己动手,报复王佳佳法官。
8月7号那天晚上,党某某带着凶器,悄悄潜入了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,找到了她的车停的地方——地下车库。
趁着夜色,党某某在电梯口附近埋伏,等到王佳佳法官下班回家,他突然冲出来,用刀割伤了王佳佳法官的脖子。
这事儿发生的太突然了,王佳佳法官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害了。
后来,警察接到报警赶到现场,可惜王佳佳法官已经没了生命体征。
经过调查监控录像,警察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就是党某某。
第二天凌晨3点多,警察在党某某家里把他抓了,结果发现这老头已经服毒了,可能是想逃避法律制裁吧。
这案子现在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。
1、有网友说:这老头子简直是丧心病狂!人家法官明明按照法律规定判案,你要是不满意可以继续上诉嘛,怎么可以这样报复呢?
也有网友说:法官那么年轻就有作为,为人民服务,结果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杀了?
2、党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?
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,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。
党某某蓄意持刀杀害王佳佳法官,且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,其行为明显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,因此可以认为党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。
3、王佳佳法官的判决是否合理?
根据案件描述,王佳佳法官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作出判决,判决内容充分考虑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,并且对于缺乏证据支持的部分请求未予支持,这符合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。
因此,王佳佳法官的判决是合理的,体现了公正裁判的原则。
4、如果党某某被判刑,他是否还能要求赔偿?
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犯罪分子因犯罪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财产损失的,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,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然而,在本案例中,由于党某某是加害方,且其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王佳佳法官的死亡,他无权要求任何赔偿。
相反股票配债好吗,受害人家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党某某承担赔偿责任。